1/17 一、目的2/17 为加强脚手架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项目所有参建单位。二、定义三、职责:1、公司各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HSE 工作负责, HSE 部对各部门的 HSE 工作开展进行监督。2、监理机构按公司要求对施工现场和承包商的HSE 工作进行监督、检查。3、承包商对工作范围内的HSE 工作负责,应严格执行项目HSE 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并接受公司和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四、管理要求1、凡有脚手架作业,承包商应建立脚手架管理程序,提交监理机构和公司审批,并组织实施。2、承包商应根据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编制脚手架搭设和拆除的施工方案,经承包商项目负责人审核,并获监理机构或公司审查批准。大型和承重脚手架的搭设方案中必须要有稳定性验算和风险评估;大型脚手架、 高度超过 30m 的脚手架应设置逃生通道;高度超过20 米,且预计使用时间涉及雷雨季节的脚手架应考虑避雷设施。3、承包商应使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若使用其他类型的脚手架 (如门式钢管脚手架、碗扣式脚手架等 )必须事先获得监理机构和公司批准。4、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属于高处作业,承包商需要遵守项目《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申办《高处作业许可证》 。3/17 5、资质(1)承包商应任命一名有资质的、足够经验的脚手架施工负责人,报监理机构和公司批准,并将资质证明存档。(2)搭设或拆除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凡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上脚手架作业。6、培训和安全交底(1)承包商须为脚手架搭设、拆除和使用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坠落保护、脚手架使用、电气危险等。(2)脚手架搭设或拆除作业前,承包商应根据施工方案对搭设和拆除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施工人员了解施工环境、安全要求及应急措施。7、承包商和监理机构应按施工方案的要求对脚手架材料进行检查、验收,脚手架材料均应有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不合格产品严禁使用。(1)本项目严禁使用竹制和木制脚手架。(2)脚手架应选用外径48~51mm ,壁厚为 3~3.5mm 的焊接钢管;钢管应平直、两端面平整,不得有斜口、毛口;严禁使用硬弯、压扁和裂缝及严重锈蚀等的钢管;严禁将外径 48mm 与 51mm 的钢管混合使用。(3)垫板应采用长度不少于2 跨、厚度不小于50mm 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4)脚手板可用木脚手板或钢脚手板,不得使用竹脚手板和其他材质的脚手板。使用木脚手板的宽度不小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