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腊肠机械设备买卖协议书广州 XXX集团有限公司肉食制品厂 ( 以下简称买方 ) 江门市江海区 XXX和五金修理店 ( 以下简称卖方 ) 根据双方友好协商, 就购买设备事宜达成一致, 特订立本合同 , 以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 卖方愿意出售﹑买方愿意购买下列设备名称摘要单位单价数量金额不锈钢绞肉机42#(机身不锈钢,机胆不锈钢、3、6、8 厘孔板各 1 个,产量500kg/h )台10800 1 10800 合计¥:10800.00( 大写 )壹万零捌佰元整第二条 : 设备技术要求设备性能必须符合所规定的性能, 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 并提供相应技术咨询。第三条 : 价格购买的设备总额 ( 含晋通税 3﹪、运费 ) 人民币 ( 小写 ) ¥10800.00(大写 )壹万零捌佰元整。第四条 : 支付条款1、合同签订后购买方预付定金人民币( 小写 ) ¥5400.00( 大写 ) 伍仟肆佰元整。 卖方收到定金后 15 天内发货。2、设备到达买方厂房并通过买方验收后20 天内,买方凭卖方开具的机款全额合法发票支付人民币 ( 小写 ) ¥5400.00 ( 大写 ) 伍仟肆佰元整。第五条 : 保修1、卖方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 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设备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由此产生的整改维修费用由卖方负责。2、该设备从验收合格之日起 , 保修期限为壹年 , 如在壹年之内出现故障 , 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 有义务通过电话为买方进行咨法解决的故障。如买方无法自行维修,卖方有义务于3 天内派技术员上门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 如非卖方产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买方负责。第六条 : 其他约定1、本合同一式两份 , 买方、卖方分别各执一份, 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2、如有未尽事宜 , 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违约责任:按合同法规定执行。2 4、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向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买方(盖章) : 卖方(盖章) : 广州 XXX集团有限公司肉食制品厂江门市江海区 XXX 和五金修理店签约代表:签约代表:签约日期 : 年月日签约日期 : 年月日卖方帐户信息:江门市江海区XXX和五金修理店XXX从化基地腊制车间绞肉机在用情况序号型号品牌购置年份使用情况1 BJRT-160A 嘉兴艾博2007 在用,偶有故障2 TR-D130 天津蒲英2007 维修中3 JR-D140 石家庄汉普2012 在用4 JR-D140 石家庄汉普2012 在用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