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医疗救助的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临时救助”应符合的基本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根据《XX 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京政发〔2015〕26 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海民发〔2015〕57 号)》
一、关于临时救助的申请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救助对象 1
具有本区户籍的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和生活困难补助对象 2
具有本区户籍的非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和生活困难补助对象 3
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居住在本区的人员 (二)救助程序 第一类: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和生活困难补助对象 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和生活困难补助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社会救助窗口或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办理所需证明材料: ①XX 县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个人申请书; ② 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张 a4纸上);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④低保证、低收入证(有效期内)复印件; ⑤ 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及银行近一年的进账明细;⑥填写 XX 省 XX 县区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⑦ 提供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医院出具的收费票据原件等相关证明; ⑧ 交通事故、火灾等突发事件,需要出警记录、事故证明、现场照片等材料; ⑨ 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非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和生活困难补助对象申请人需具有本区户籍,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街道社会救助窗口或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办理所需证明材料: ①XX 县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个人申请; ② 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张 a4纸上);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 a4 纸上);④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及银行近一年的进账明细;⑤填写 XX 省 XX 县区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⑥ 填写“申请社会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