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林业工作站站长应知应会 1000 题 第一部 林业政策法规 一、填空题 1.林业政策一般通过党的组织和国家机关以决定、(通知)、规定、办法等形式公布。 2.林业建设的基本方针之一是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生态效益)优先。 3.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国家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各种社会 主体都可以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流转。 4.在充分发挥森林多方面功能的前提下,按照主要用途的不同,将全国林业 区分为(公益林业)和(商品林业)两大类,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体 1 制、经营机制和政策措施。 5.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权和林木所有权通 过(家庭承包)的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的农户,确立(农民)为林地承包经营的主体地位。 6.林地的承包期为(70)年,承包期届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继承。 7.林业法律法规的任务是保障我国(林业发展基本目标)的实现,为国家规范和促进林业经济 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8.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通常称为(林权),也被人们称为山林权。 9.林权的主体是指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 10.森林和林地的权属如果发生改变,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211.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 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 12.森林公安实行林业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双重领导,以(林业主管部门领导)为主的体制。 13.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积极消灭)". 14.森林病虫害防治的方针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15.采伐林木实行(凭证采伐)制度,是国家保证森林采伐限额不被突破的重要法律措施。 16.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木材运输证件,国家统一调拨的除外。 17.森林法规对破坏森林资源、侵害经营者利益的违法行为,做出依法(赔偿损失)、责令限期恢复原状、(责令补种树木)等处罚规 3 定,以维护经营林业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18.林木权属争议一方在林木权属确认之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按照(滥伐林木)处理。 19.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利用)"的方针。 20.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种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种的天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