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hesissubmittedtoXXXinpartialfulfillmentoftherequirementforthedegreeofMasterofEngineering刑事审判的模糊综合评价宋为民【摘要】本文介绍了层次分析法在刑事审判的综合评价问题中的应用,提出了刑事审判的评价体系,并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了各因素的权重,结合专家集体智慧,探讨对某些刑事审判做出量化评价的方法
引言“如果犯罪的概念要有惩罚,那末实际的罪行就要有一定的惩罚尺度
实际的罪行是有界限的
因此,就是为了使惩罚成为实际的,惩罚也应该有界限,──要使惩罚成为合法的惩罚,它就应该受到法的原则的限制
任务就是要使惩罚成为真正的犯罪后果
惩罚在犯罪者看来应该是他的行为的必然结果,──因而也应该是他本身的行为
他受惩罚的界限应该是他的行为的界限
”这实质上就是现代刑法学理论的一项基本原则,即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它要求法院做到重罪重判,轻罪轻判,罚当其罪,罪刑相称,以保持刑法的公正性
“如何确定罪责刑相适应,以什么作为参照系,不仅仅是一个立法、司法问题,而且更是一个刑法重要理论课题
因为这个参照系具有不同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涉及到刑法的价值问题,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文化背景之下,会呈现出不同的变化”②如果对判决,根据各项目标的大小及作用,吸收专家的意见,运用模糊综合评价的方法,作出量化的评价,对提高刑事审判质量,促进审判公正和量刑的统一化、客观化是有重要意义的
本文试图将模糊综合评价的方法应用于对刑事审判的综合评价
1应用的前提条件马克思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做一个自然科学家
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他把精神关系的内在规律表现在有意识的现行法律之中
”③钱学森将法治系统列为系统工程的十四类专业之一
④把法律看作是意志化的客观规律,才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