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附件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2017 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建筑施工企业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加强项目管理,颂扬工匠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完善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的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以下简称省优质工程奖)称号,是我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每年评选一次。省优质工程奖的评选工作由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活动接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评选结果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三条省优质工程的评选对象为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广东省境内承包施工的,并已经建成投入使用一年,其质量达到省内一流水平的各类工程,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及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工程。第四条省优质工程由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工程所在地的地级市建筑业协会(专业行业协会)或省直施工企业主管部门推荐,由省建筑业协会组成专家评委会进行评审,择优审定。评审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 2 -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技术标准、行业技术标准为评选依据,以“公平、公正、客观”为原则,对工程竣工资料和实体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审。第二章申报评选工程规模第五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规定范围要求的工程,均可参与申报评选。(一)民用建筑工程1. 有 150 间以上的客房的旅业工程,3000座位以上的体育馆,20000座位以上的体育场、1000座位以上的影剧院或礼堂,建筑面积在6000 平方米以上的商住工程,以及5000 平方米以上其它用途的民用建筑。2. 总建筑面积在40000 平方米以上(含40000 平方米),配套设施齐全并能投入正常使用的民用建筑群体工程。3. 建筑面积在1500 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或修缮工程,或具有特色的传统建筑工程。4. 别墅类工程,可按20 栋以上(含20 栋) ,累计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 平方米的规模组团申报。5. 以上工程初装修面积不得超过25%, 初装修部分必须满足使用功能。(二)工业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1. 辅助配套功能齐全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 平方米以上的生产厂房、仓库。2. 辅助配套功能齐全建筑面积在20000 平方米以上的工业- 3 -建筑群体工程。3. 投资在1000 万元以上相对独立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