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申报表 站名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文化站 自评得分: 申报定级级别: 盖章: 年 月 日 县(区)文(广)新局 盖章: 年 月 日 市文广新局 盖章: 年 月 日 广东省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量化标准 (2015年度) 站名: 市 县 文化站(公章) 总分: 分 标号 项目 标准 分值 数据 得分 加分 说明 1 办站条件 400 1 1 设施建设 1 9 5 111 站舍建筑面积(平方米) 珠三角地区乡镇(街道)文化站建筑面积 2000(1500)↑ 1500(1000)↑ 1000(600)↑ 500(500)↑ 90 80↑ 70↑ 60↑ 1、珠三角地区指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除恩平、开平、台山外)。2、文化站分站面积可累加,但分站不得多于两个,每个分站面积不得少于 200平方米。3、站馆影剧院只计舞台面积。4、站舍建筑面积超过最高档,每增加200平方米加1分,最多加分不超过10分。5、文化站与政府同门进出的扣 30分。6、如有场地出租扣 30分;出租面积不计入评估。 其余地区乡镇(街道)文化站建筑面积 1500(1000)↑ 1000(800)↑ 800(600)↑ 500(500)↑ 90 80↑ 75↑ 60↑ 112 文体广场面积(平方米) 4000↑ 2000↑ 1000↑ 30 22↑ 15↑ 有舞台并配备基本灯光音响设备的加5分。地级市的中心城区或海岛乡镇、街道文体广场面积可按标准的 50%计算。 113 办公用房不超过站舍建筑面积的 10% 15 超过 10%本项不得分。 114 设有多功能厅、陈列展览室、辅导培训室、排练演出厅、文体娱乐室、图书和电子阅览室等功能室(个) 10↑ 7↑ 4↑ 30 22↑ 15↑ 每个功能室不得少于 30 平方米。无少儿、老年活动阵地(可以综合使用)每项扣 2分。配置有影剧院的,加5分。 115 设有宣传橱窗(文化走廊)、阅报栏(平方米) 25↑ 20↑ 15↑ 15 12↑ 8↑ 116 内外部环境氛围 优 良 15 10 包括:地处镇(街)中心区或人口集聚地;站名和功能室标识清标号 项目 标准 分值 数据 得分 加分 说明 合格 5 晰、显目;设有无障碍设施;文化氛围浓厚;环境整洁优美。每1 项不合格扣3 分。 1 2 设备配置 1 0 5 1 2 1 灯光、音响、舞台、服装等演出设备总值(万元) 2 0 1 2 ↑ 5 ↑ 3 0 2 2 ↑ 1 5 ↑ 设备自购买时间起,每年按递减1 0 %折损。 1 2 2 阅览、培训、展览、档案资料收集等器材设备总值(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