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 广州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 施工方案论证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以下简称专家)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建质„2011‟13号)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市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专家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专家的监督管理工作。 广州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设科技委办)负责专家库及与之相关的专家管理工作。 第三条 对专家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有利于提高论证工作质量的原则。 第四条 市建设科技委办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专家管理细则; (二)建立专家库; 2 (三)聘任和解聘专家; (四)协调处理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中出现的重大争议。 第五条 专家库按岩土工程、模架工程、起重吊装和拆卸工程、拆除和爆破工程四个专业类别设臵,各专业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对应如下: (一) 岩土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 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3.开挖深度超过 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相应危险性较大的岩土工程。 (二)模架工程 1. 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支撑高度 8m及以上;搭设跨度 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 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20kN/m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 700Kg以上; 4.搭设高度 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3 5.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6.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脚手架工程; 7.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8.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