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应急处置措施 一、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一)指挥机构 1、总指挥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全面组织、指挥、协调工作,负责向上级报告并负责调集抢险救援所需的人力、物力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组织、指挥、协调救援工作,组长不在现场时代行组长的职责
(二)通信组 主要任务:发生事故第一时间通知项目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召集小组成员,对外联络,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等
(三)警戒组 主要任务:负责保护事故现场,避免闲杂人员围观、监视事故发展情况等
(四)疏散组 主要任务:组织人员撤离、安排疏散路径、方向,引导救护车、消防车等进入现场等
(五)应急器材供应组 主要任务:负责应急器材的发放、管理及维护工作
(六)抢险组 主要任务;指挥人员抢救伤员或物资等,急救员对伤员进行必要处理,电工负责 现场照明、安全用电管理
(七)应急行动程序通则 1、应急小组成员应牢记分工,按小组行动; 2、应急小组成员在接到报警后,10 分钟内各就各位; 3、通信组负责接听事故汇报,并负责通知所有应急小组成员; 4、根据事故情况报相应主管部门
(八)常用电话 救护120,火警119,匪警110,交通肇事112 二、应急预案总体要求 (一)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1、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应当遵循“辨识论证、方案评审、条件验收、领导带班、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的原则
2、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施工项目部应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周边环境、水文地质、施工工期、工艺要求、劳动力安排、分部分项施工、机械设备、设施等条件,全面进行危险源辨识
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组织专家对重大危险源辨识清单进行论证后,总承包单位法定代表 人或 委 托 管理代理人签 字 确 认 并加 盖 公 章
3、施工总承包单位编 制 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明确 重大危险源的工艺、工序、机械设备等
4、重大危险源在施工前,应编 制 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