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 Technology Standard of City Emergency Shelter Construction 目 次 1 总 则
2 2 术 语
3 3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
5 4 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
12 5 应急转换
16 附录 A 用词说明
17 附录 B 应急标志
18 附录 C 应急转换设施设备表
20 1 总 则 1
1 为适应城市综合防灾、抗灾需要,规范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制定本标准
2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现“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以及“合理规划、平灾结合、综合利用、因地制宜”的原则
3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与国家经济建设相协调,与各类防灾专项规划相衔接,与公园、绿地、广场、室内场馆和人防工程等建设相结合
4 本标准中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分为场地型和场所型两类
5 本省地级以上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应急避难场所工程应按本标准执行,县级市及以下城镇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