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审 计 管 理 · 4 9 4 · · 4 9 5 ·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审计责任,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健全企业自我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单位内部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所属单位实施的内部监督
内部审计以国家的财经法规、制度为主要依据,依法检查会计帐目及其相关资产,对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作出评价,分清经济责任,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条 内部审计业务上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集团审计部门的指导,并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上级主管审计部门报告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属的机关部门、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内部独立核算单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成立审计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总会计师任副组长,成员由审计部、经营管理部、财务部、施工管理部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 4 9 6 · 第六条 审计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的审定
2.批准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3.审定、批准年度审计经费开支计划
4.对审计结果和经济责任作出认定
5.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七条 公司内部审计业务由审计部全权负责
第八条 公司审计部工作职责 1.拟定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2.拟定审计工作计划
3.开展项目工程竣工效益审计
4.开展分公司年度经营承包责任审计
5.开展项目经理部及分公司经理离任审计
6.开展下属单位合并、分立、解体的经营责任审计
7.开展重大经济事项审计和专项审计
8.协助进行公司机关的财务核查和部门承包费用的审计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经济案件的查处工作
10.独立开展对所属单位的事中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