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JGJ196-2010 1.总则 1.0.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塔式起重机在安装、使用、拆卸时的安全,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所用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使用和拆卸。 1.0.3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使用和拆卸,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 2.0.1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业务。 2.0.2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单位应具备安全管理保证体系,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起重设备的安装与拆卸。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 倍的1000kN·m 及以下塔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l20 吨及以下起重机和龙门吊的安装与拆卸。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 倍的800kN·m 及以下塔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60 吨及以下起重机和龙门吊的安装与拆卸。 顶升、加节、降节等工作均属于安装、拆卸范畴。 2.0.3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作业应配备下列人员: 1 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和安全负责人、机械管理人员; 2 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操作人员。 强制性条文 。根 据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设置 及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方法 》( 建质[2004]213 号),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单位必须配备相 应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根 据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 督 管理规定》( 建设部 令 166 号),由 建设主管部 门统 一颁 发 。 2.0.4 塔式起重机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 许可证、产品 合格证、制造 监 督 检 验 证明 ,并 已 在建设主管部 门备案 登 记 。 2.0.5 塔式起重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 5144 及《 塔式起重机》 GB/T 5031 的相 关规定。 2.0.6 塔机启 用前 应检 查 下列项目: 1 塔式起重机的备案 登 记 证明 等文 件 ; 2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 3 专项施工方案 ; 4 辅 助 起重机械的合格证及操作人员资格证。 2.0.7 应对 塔式起重机建立 技术档 案 ,其 技术档 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