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 8624—2006(代替GB 8624—1997) Classification for burning behavior of building materials and products 前 言 本标准是对GB 8624—1997《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的修订。 本标准代替 GB 8624—1997。本次修订是修改采用欧盟标准 EN 13501-1:2002《建筑制品和构件的火灾分级 第一部分:用对火反应试验数据的分级》(英文版)。其与EN 13501-1:2002 的主要差异在于本标准除了全部采用EN 13501-1:2002 规定的试验方法和等级划分外,对部分级别还规定了附加燃烧生成物的毒性试验要求。 本标准与 GB 8624—1997 相比有重大变化,其主要变化如下: -在标准中对铺地材料和管道隔热材料的燃烧性能分级作了单独规定,燃烧性能等级由下标fl 和L 来分别区分; —对材料燃烧性能级别的划分由A 级(匀质材料)、A 级(复合夹芯材料)、B1、B2 和B3 五个级别改为A1、A2、B、C、D、E、F 或 A1fl、A2 fl、B fl、C fl、D fl、E fl 、F fl 七个级别; —对材料燃烧性能级别判定所用的试验方法以及判据有大的变化,特别是考虑了燃烧的热值、火灾发展速率、烟气产生率等燃烧特性要素; —燃烧性能分级适用的材料范围有所变化,对原标准规定的部分特定用途的材料,如窗帘幕布类纺织物、电线电缆套管类塑料材料的分级不再包括。 本标准的附录 C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A、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七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8624—1988、GB 8624—1997。 引 言 GB 8624 于1988 年首次发布,其后参照西德标准 DIN 4102-1:1981《建筑材料和构件的火灾特性 第一部分:建筑材料分级的要求和试验》,对其进行修订,发布了修订版 GB 8624—1997。该标准在实施的十多年中,作为我国建筑材料及建筑物内部使用的部分特定用途材料燃烧性能分级的准则,对进行材料防火性能评价、指导防火安全设计、实施消防安全监督、执行防火设计规范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随着欧盟的成立,2002 年欧盟标准委员会(EN)制定并颁布了欧盟统一的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标准,即 EN 13501-1:2002 《建筑制品和构件的火灾分级 第一部分:用对火反应试验数据的分级》,以此统一了建筑制品对火反应燃烧性能分级的程序。该标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