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和特点 二、工程质量监理要求 1
工程材料要求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4)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
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5)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各章的规定
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6)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
(7)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
(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10)现场配置的材料如砂浆、胶粘剂等,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配置
工程施工基本规定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GB50210-2001 的规定,由于违反设计文件和规范 GB50210-2001 的规定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