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屋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
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
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
1m的部分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
1m的部分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超过1
2m的部分应计算全面积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维护结构的应按其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维护结构应按其结构地板水平面积计算
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
2m者应计算1/2面积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05 3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
2m及以上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
2m者应计算1/2面积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
1m的部分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
1m的部位应计算1/2,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
2m时不应计算面积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间、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
2m应计算1/2面积
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探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用维护结构的,层高在2
20及以上的部分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
2m的部位应计算1/2 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 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计算面积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一层计算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