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施工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 为了使本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满足建设单位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本工程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单位,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一、工程款支付管理 1
施工单位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请(前提是已与各级领导沟通好后),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展情况于每月2 5 日前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送审资料一式三份,由施工单位填写“项目月(阶段)进度报审核定表”和“工程项目(阶段)进度款核验表”,报表需包括已完工程量预算书,如 2 5 日之后申请付款,造成延期付款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负
项目监理机构在接到上述申请资料后一周内完成工程量和工程质量审核工作,对完成形象进度进行审核,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项目月(阶段)进度报审核定表”上签字盖章,完成后转交建设单位
二、工程进度管理 1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及建设单位有关工期要求制定详细可行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重要的节 点 工期目标,并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经 批 准后作为每月的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的编 制及考 核依 据
施工单位应按批 准后的总进度计划安 排 生 产 ,并编 制详细月进度计划,每月计划应于上月2 5 日前上报,周进度计划于每周工程例 会 上报下周周计划
无正 当 理由每逾 期上报一天 予 以 1 0 0 元 罚 款,无 当 月(周)计划处 罚 5 0 0 元 罚 款
月进度计划中 的某 一项或 某 几 项分 项工程未 按时 完成,在下个 月第 一周必须完成,否 则 每拖 延一天 酌 情处 以 2 0 0 -5 0 0 元 罚 款
(合同中 约定的不 可抗 力 ,允 许 工期顺 延的情况经 建设单位允 许 后,工期予 以 顺 延
) 三、工程质量管理 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应始 终 “以 人 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