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开源置业有限公司 监理管理及考核细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现场监理的监理行为,增强监理单位对现场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力度,特制订本细则
—、监理人员任职资格规定 1)总监须由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时,依据《合同》约定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两个
2)专业监理工程师须由取得江苏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
3)各监理项目部须根据合同要求及现场工作情况配备足够的监理人员,年龄不得超过六十周岁,各监理员均需持证上岗
4)以上各条如有违背,按 2000 元/条进行处罚
二、监理人员考勤制度及出勤 1)考勤制度:考勤由工程部现场主管负责,各在岗的监理人员须进行签到,每天两次,签到时间为:上午 8:30、下午 14:30(有如变化按通知时间签到)
如有人员需调休,须提前 12 小时书面通知现场主管
以上如有违背,视作当天缺勤
成本控制部人员每周不定期抽查考勤,其考勤事项详见《监理及跟踪审计人员现场管理抽查表》
2)人员出勤:人员出勤应按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执行,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没有约定,按以下进行考核:总监理工程师出勤率为22 天/月以上;配备总监代表的监理项目部,总监代表出勤率为26 天/月以上;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出勤率为26 天/月以上;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出勤率为26 天/月以上(相关验收时需参与验收)
建设单位有权按监理人员的缺勤天数扣除违约金,其扣除标准为总监2000 元/天,总监代表1000 元/天,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500 元/天
上述违约处理按月进行考核,可连续执行
如连续三月监理人员考勤不达标,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更换人员,监理单位不得拒绝
3)监理公司派驻监理人员不得在其他工地兼职,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到岗,每月26 天以上(因夜间加班,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