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一、 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等
建设工程实施监理的委托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合同
一、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合同管理制的基本内容是: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和建设工程监理都要依法订立合同
各类合同都要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
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方法 (一)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规 (二) 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合同管理人才 (三) 建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 (四) 建立合同管理目标制度 (五) 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使具体实施项目的建设工程合同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的监督,有助于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使用标准化的范本签订合同,对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第二节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 一、 合同法律关系 (一) 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 1
合同法律关系的概念 合同法律关系包括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合同法律关系客体、合同法律关系内容,改变其中的任何一个要素就改变了原来设定的法律关系
合同法律关系主体 (1)自然人 (2)法人 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A 依法成立;B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C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D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
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1) 其他组织 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也可以称为合同法律关系主体,主要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联营体,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 (1)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