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2 1.0.1 统一建筑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 全部使用国家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1.0.4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1.0.5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1.0.6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本规范附录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各附录的适应范围在附录中规定。 1.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2.0.1 工程量清单 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2.0.2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2.0.3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4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2.0.6 暂列金额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2.0.7 暂估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的材料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2.0.8 计日工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 2.0.9 总承包服务费 2.0.10 索赔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的补偿的要求。 2.0.11 现场签证 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事项所作的签认证明。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