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书 合同编号:施合字( )号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施工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项目:一栋 1 7 层住宅楼约 1 0 0 0 0 ㎡;一座裙楼约 5 0 0 0 ㎡;地下室约为 5 0 0 0 ㎡(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为准)。 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 、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 2 、工程承包范围 全部工程,(除土方工程和电梯工程外其余所有工程全部总承包,包括公共部位二次装修)。 三、工程工期 1 、开工日期:2 0 1 5 年 月 日,有效工程工期为 3 6 5 天,以开工令,正式进场算起;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停工或缓建时间达到一个月,甲方应无条件全部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合同继续生效。 2 2 、乙方履约保证金进双方控制账后,甲方确保两个月内乙方进场施工。否则甲方支付按履约金到账之日起每天交纳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四、工程总造价:概算价格约为人民币伍仟万元(5 0 0 0 万元)左右。以竣工验收实际决算金额为准。 五、结算依据 1 、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计价。本合同工程价款按2013 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淸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执行;所用定额为2006 年《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2 0 0 6 年《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中没有的定额子目,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费率按湖南省建设工程现行费率文件标准计取;工程相关费用及税金(劳保基金计入结算造价)计算工程造价。 2 、本合同价款调整按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的工程造价部门、机构发布的政策性文件调整;材料价格按长沙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信息价和市场推荐价为准,如果 信息价没有参 照 的主材则由 发包人提供样 板 ,价格经 双方签 字 确认 作 为结算依据;施工过程中已 完 成 的工程量和价格经 发包人确认 作 为结算依据;材料常 规检测 、工程检 测 费用按文件办 理,该 项 目不 下 浮 。 3 、人工费按湖南省建设工程现行人工费调整文件标准中最 高 与最 低 工资 的平 均 值 执行。即 (湘 建价[2014]112 号 文件结合湖南省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