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完全民族中学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工作站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创造平安和谐校园及良好的周边环境,努力把我校打造成安全、文明、和谐的示范学校,根据县委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科学理念,紧密结合我校实际,全面整合学校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在学校校务委员会的领导下的统一协调机制,互相配合,扎实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学校建设活动,建立教育、公安、法制、交通、卫生、消防等多部门连动的工作机制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杜绝和遏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恶性案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为教育改革和均衡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站的工作目标通过综合整治,使学校及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达到:无严重滋扰师生的治安事件发生;无严重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治安隐患;无严重影响师生出行安全的交通隐患;无严重影响教学、消防、居住安全的火灾、坍塌隐患;无非法设置的娱乐场所;无严重影响师生学习生活的违法建筑;无严重影响师生日常生活的占道摊点、马路市场和噪声、餐饮污染;无卫生死角;学校周边可通行距离200米范围内无网吧、电子游戏(游艺)厅;音像、图书零售(出租)摊点无销售各类非法出版物现象;网吧无接纳未成年人现象;交通配套设施基本健全;环卫基础设施基本健全;校园内部及周边日常管理机制基本健全
三、机构与职责(一)人员组成“兴海县完全民族中学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站”在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成员由学校校长、负责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学生管理处主任等以及下列有关单位各委派1名业务人员组成:法制副校长(县司法局)、社区民警(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