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标准及评价指标体系评价项目评价指标评价细则分值一、基础环境建设(40分)1
信息基础设施(10分)(1)学校有光纤接入互联网或教育城域网,班均出口带宽达到10M以上
3(2)网络服务全覆盖,千兆以上带宽到楼宇,千兆带宽到桌面,拥有功能完备的网络运维管理平台
无线网络能支持移动学习、移动办公等应用
3(3)建有基于校园网络的智能广播系统、校园电视台和视频会议系统
2(4)数据机房、安防控制机房的建设,应符合GB50174-2008的规定,楼层设备间布局应满足机柜数量和维护需要,并预留可扩展的面积
22.多媒体教室(10分)(1)所有班级教室和功能教室配备一套交互式多媒体教学设备,能实现互动教学功能,满足教学需要
8(2)具备智能型物联网+控制系统23
智慧教室(8分)(1)智慧教室数量不少于学校所有班级数的1/3
依托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智能学科辅助工具、第三方服务等,实现深度学习、翻转学习、个性化教学等教学模式变革与创新
3(2)师机比达到1:1,生机比不小于5:1,拥有支持移动学习和交流的智能终端及配套设备,探索智能终端在教学中的应用
3(3)建设未来教室,以人工智能、教育大数据、模式识别技术为基础,结合多种互动教学方式,解决学情数据采集、智能批改、学情动态诊断与个性化补救等关键问题
形成课前、课中、课后一体化教学及评价体系
支持面向学校、教师和学生提供全方位学情分析及教学矫正服务
24.特色功能教室(5分)利用信息技术,建有与课程内容相配套或具有学生自主学习发挥个性发展的特色功能教室
(如探究实验、智能机器人、虚拟现实、创客空间等)5
评价项目评价指标评价细则分值5.绿色能源(3分)使用太阳能装置、POE供电等绿色环保设备;建有能效监控系统,对设备进行能效监控和管理
智能安保系统(4分)(1)学校配备1套智慧校园安防系统,能够与当地公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