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3 自来水供水管理所管道施工安 全 操 作 规 程整理: 修改: 批准: 二 OO 一年二月2 / 23 第一章安全施工十不准一、不准无证动用电器、机械设备;二、不准使用无接地、接零电器设备;三、不准带病机械设备使用、运转;四、不准吊车超重、起吊安装管配件;五、不准无动火证动火;六、不准在起吊吊臂下或在起吊的管材下站人;七、不准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八、不准穿高跟鞋、拖鞋、赤脚进入施工现场;九、不准无安全合同的工程队施工;十、不准无标准路栏围护就开始施工。3 / 23 安全施工网络图:安全施工网络职能所长室:制订全年度安全目标,安全要求,检查主管部门的落实情况。工程科安全主管:负责全所工程安全施工,安全专职人员培训,签订每一单项工程的安全合同,制订每一单项工程的安全要求;制订全年度安全施工规范;不定期检查落实工地安全施工情况并详细记录,对违规施工队伍提出整改建议书, 并作为下次投标意见, 若发现不安全事故的苗子,视情形不同,及时采取制止、消除、停工并写出处理意见;若发生安全事故时在第一时间报告所长同时作出事故处理报告;对项目组安全员作出处理意见。项目部安全员:所长室工程科安全主管项目一部安全员项目二部安全员项目三部安全员4 / 23 负责日常施工安全督查, 做好施工安全日志, 详细记录安全施工的内容,发现不安全事故的苗子应及时制止并报告项目经理及安全主管,若发生事故要第一时间报告安全主管,并写出事故概况。5 / 23 第二章安全技术一般规定一、每个工人在参加工作时必须受过三级安全教育,在接受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教育后,才能担任生产工作。二、当工人被调动做另一个工种时,必须详细了解新工种可能发生的危险及工作中必须采取的预防措施。三、当自己或其他同事发生事故后,须能自救和互救。四、有病和非部门生产人员而又未受过有关安全教育者一律不准参加、担任主要施工人员。 有严重思想情绪和神志恍惚者,可阻止其参加生产施工。五、工人必须知道由于下列主要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故:(1)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工具,使用已损坏工具或使用时不熟练;(2)沟槽内存在有毒气体、爆炸气体或有毒溶溶液;(3)沟槽内未按照规定支撑或支撑物安装不准确,不坚固;(4)机械设备缺乏必要的防护装置;(5)沟槽两边没有安全道;(6)工人穿着不适宜工作的衣服和鞋子、劳防用品不适当(如护目镜、手套、护板等);(7)工作中的粑心大意和思想不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