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评扣分项目汇总表序号要素扣分项目考评内容扣分说明扣分分值1 法律法规及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和档案管理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实行档案管理:主要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会议记录、隐患管理信息、培训记录、资格资质证书、检查和整改记录、职业健康管理记录、安全活动记录、法定检测记录、关键设备设施档案、相关方信息、应急演习信息、事故管理记录、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 维护和校验记录、技术图纸等。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扣 2 分;2 2 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管理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做好培训记录,并建立档案。未按计划进行培训的,每次扣 2 分;档案资料不完整的, 每个扣 1 分。3 3 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在新工艺、 新技术、 新材料、 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 ( 工段 ) 、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未按规定对转岗、 离岗者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的, 每人次扣 2 分。6 4 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证书过期未及时审核的,每人次扣 2分;扣满 15 分的,追加扣除 10 分。25 5 其他人员教育培训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对外来参观、 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未对相关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 扣 10分。10 6 生产设备设施生产设备设施建设新、改、扩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根据国家、 地方及行业等规定执行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安全专篇、 安全验收评价和项目安全验收等审查、批复和备案等程序;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公安部令第106 号)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 安全专篇审查、 安全验收评价和项目安全验收程序的,一个项目扣3分;3 7 设备设施按检维修计划定期对设备设施和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修。未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作业3 运行管理安全、 消防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