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汉台区阳光舞蹈艺术培训学校管理制度汉台区阳光舞蹈艺术培训学校是集教学、训练为一体的舞蹈培训学校
为加强学校的管理、安全工作,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请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以下管理条例,服从相关人员的管理
1、按课程需要使用舞蹈教室,未经负责老师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进入
2、师生进入舞蹈教室上课或训练必须先换鞋,将鞋子放在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
3、爱护公物,不得乱摸乱动乱涂镜子和地板,乱开音响设备,不得坐在把杆上
4、严禁在舞蹈教室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它与学习、训练无关的东西进舞蹈教室
5、舞蹈教室的一切设备,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挪用
6、必须保持舞蹈教室的清洁卫生,不乱丢纸屑等杂物
7、课程结束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8、舞蹈教室是教师对学生进行教学、训练的专用场所,其它活动未经许可不得在本室进行
9、外单位人员未经许可请勿进入
若需使用场地,请与学
2 校负责人联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
10、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者,照价赔偿
不听劝告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情节严重者,校方给与相应的处分
11、舞蹈教室是学校音乐教学和培养学生艺术素质、发展学生个性特长的场所,非教学和训练时间,学生或他人不得随意入内
2、音乐教学和舞蹈训练期间,负责教师必须对学生加强严格组织,要求学生爱护公物,严禁在地板、把手、镜面及墙面上涂、刻、划,禁止穿鞋底过硬或鞋底带钉、金属的鞋上地板
13、专职教师必须加强对舞蹈教室内器材的管理,钢琴、音响设备等非专职教师不得弹奏和开启
教学训练结束,教师应及时关锁门窗
14、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器材摆放整齐,地板坚持拖洗、镜面应经常用干净抹布擦尘,非训练期,非训练区音响设备及时用防尘布罩盖
15、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学生舞蹈练功和训练中,教师应注重科学指导,加强保护措施,防止学生扭伤、摔伤
16、学生进入室内, 更应加强文明守纪,服从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