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区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成效技术评估报告一、基本情况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规定(试行) 》(环办土壤 [2018]41号)以及《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技术评估指南(试行)》(环办土壤 [2017]1953号)文件要求,采取文件收集、 现场调研等方式,对苏仙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土壤污染防治政策制度建设、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情况、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情况等工作进行评估
二、评估结论和意见建议(一)评估结论苏仙区积极推进和落实《郴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化肥施用量,印发了《苏仙区到2020 年农作物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施方案》 、《苏仙区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三年实施方案》,有效地降低了农药用量、生产成本、农药残留、作物药害和环境污染
制定了《苏仙区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实施方案》 ,因地制宜的开展了种植结构调整或污染耕地修复工作
苏仙区在土壤污染防控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土十条》考核要求, 在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与修复等方面工作进度相对滞后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1、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预防
一是持续推进土壤详查工作
2019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 掌握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二是加快推进相关部门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建立, 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严格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 城乡规划部门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根据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土壤环境质量评估结果、负面清单,合理确定污染地块的土地用途, 明确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并征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反馈意见作为附件随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地方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