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苏州市 2018 年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实施方案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二〇一八年二月3 根据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8 年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办 [2018]56 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8 年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制定苏州市2018 年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实施方案
本次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由苏州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
监测分为手工监测和自动监测两部分
手工监测部分由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样品采集
由于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目前不具备苏环办[2018]56 号文件中规定的70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分析能力,手工监测的样品分析委托具有相应分析能力的环境检测机构承担
自动监测部分由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承担具体工作
一、监测依据1、关于印发《 2018 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的通知,环保部环办监测函[2017]2024 号
2、关于印发江苏省2018 年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江苏省环保厅苏环办(2018)56 号
3、江苏省 2018 年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实施方案4、关于印发《环境空气臭氧前体有机物手工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环保部环办监测函[2018]240 号
二、监测点位布设(一)手工监测在苏州市区人口密集区、上风向或者背景点位、VOCs高浓度点位、 O3 高浓度点位与下风向点位各布设1 个手工监测点位,共计布设5 个监测点位
具体点位布设见表1,监测点位图见图1
4 (二)自动监测在苏州市区选择南门大气超级站作为自动监测点
表 1 苏州市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点位列表序号点位名称具体点位位置点位功能点位经纬度手工 1 彩香彩香新村街道卫生所人口密集区120
5903E,31
3035N 手工 2 苏州大学(高教区)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 199 号上风向120
7292E,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