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电子取证的法律规制提要:电子取证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日益广泛的运用,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
本文从电子取证的基本含义切入,采取交叉研究的方法,指出我国的电子取证实务应当遵循一个抽象的司法程序模型
在此基础上,本文阐述了我国的电子取证在规制方式、规制原则与规制内容等方面遭遇的法律挑战,并逐一深入地论证了亟待采取的法律因应措施
一、问题的提出马加爵杀人案是新世纪发生的一起引发国人广泛关注的刑事名案
作案人的作案手段是传统的,警方开展缉捕却依赖了新式的电子取证,而其中的破案情节往往为人们所忽略
2004年2月23日下午1时20分,昆明市公安局接报,云南大学学生公寓宿舍内发现一具男性尸体
经现场勘查和访问,在该宿舍柜子内共发现4具被钝器击打致死的男性尸体,同宿舍的学生马加爵失踪了
昆明一家银行的录像资料显示,马曾于2月15日下午持其中两名死者的存折到银行取走了4000元钱
种种迹象表明,马有重大犯罪嫌疑
当地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了“2·23”专案组开展工作,当日即通过公安部向全国发出通缉令,重金悬赏通缉马加爵
与此同时,调查专家使用技术手段,对马在宿舍内使用过的电脑进行硬盘数据分析,发现他出逃前对硬盘进行过格式化,但硬盘中存储的电子数据仍被恢复出来
这些电子数据表明,他在出逃前三天基本上都在搜集有关海南省的信息,尤其是有关三亚市旅游、交通和房地产的信息
根据这一线索,警方调整了通缉重点,很快于3月15日在三亚市将马缉拿归案
[1]显而易见,电子取证在本次成功抓捕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其实,这并不是当今的司法实践中孤立的个案,电子取证大展身手早已是不争的现实
无论是在打击网络色情、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高科技犯罪案件的活动中,还是在调查杀人、爆炸、恐怖等传统犯罪案件的过程中,电子取证已悄然成为一种出奇制胜的武器
当然,电子取证也遭遇到一些法律方面的障碍,所获取的材料往往多用作办案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