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的主要业务特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法》的规定,我国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险业务等
按照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政府债券以外的证券业务和非银行金融业务
尽管各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名称、经营内容和重点各异,但就其经营的主要业务来说,一般均分为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以及表外业务
随着银行业国际化的发展,国内这些业务还可以延伸为国际业务
一、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负债业务是形成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业务,是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前提和条件
归纳起来,商业银行广义的负债业务主要包括自有资本和吸收外来资金两大部分
1.商业银行自有资本商业银行的自有资本是其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的初始资金,简单来说,就是其业务活动的本钱,主要部分有成立时发行股票所筹集的股份资本、公积金以及未分配的利润
自有资本一般只占其全部负债的很小一部分
银行自有资本的大小,体现银行的实力和信誉,也是一个银行吸收外来资金的基础,因此自有资本的多少还体现银行资本实力对债权人的保障程度
具体来说,银行资本主要包括股本、盈余、债务资本和其他资金来源
2.各类存款按照传统的存款划分方法,主要有三种,即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
(1)活期存款
主要是指可由存款户随时存取和转让的存款,它没有确切的期限规定,银行也无权要求客户取款时作事先的书面通知
持有活期存款账户的存款者可以用各种方式提取存款,如开出支票、本票、汇票、电话转账、使用自动柜员机或其他各种方式等手段
由于各种经济交易包括信用卡商业零售等都是通过活期存款账户进行的,所以在国外又把活期存款称之为交易账户
作为商业银行主要资金来源的活期存款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具有很强的派生能力
由于活期存款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