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大部署,按照《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要求,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和地方,制定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围绕大地震灾害监测预警与风险防范、重大地质灾害快速识别与风险防控、极端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风险防范、重大水旱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多灾种重大自然灾害评估与综合防范等5项重点任务开展科研攻关和应用示范,为提升国家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社会经济安全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本专项总体目标是:面向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的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针对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质灾害、极端气象灾害、重大水旱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与防范中的核心科学问题,在成灾理论、关键技术、仪器装备、应用示范、技术及风险信息服务产业化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形成并完善从全球到区域、单灾种和多灾种相结合的多尺度分层次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科技支撑能力,推动关键技术、信息服务、仪器装备的标准化、产品化和产业化,建立一批高水平科研基地和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为我国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安全发展提供科技保障
—1—本专项要求以项目为单元组织申报,项目执行期2018—2021年
2018年度拟部署59个研究方向,国拨经费概算约12.5亿
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
项目承担单位有义务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为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有关应急工作提供科技支撑
对于典型市场导向且明确要求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自筹资金与中央财政资金的比例至少要达到1:1以上
同一指南方向下,原则上只支持1项,仅在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同时支持2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中期评估,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再择优继续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