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服务技术规范书编制单位:深圳市***物业有限公司编制部门:编制时间:技术编制人:技术审核人:自动防系统维修保养服务技术规范书自动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服务技术规范书一、干系人说明·需求方----深圳市**物业有限公司**大厦管理处、**花园管理处,提出自动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服务需求信息。·技术方案统筹编制方----***中心,负责收集需求信息、维修保养建议,统筹并编制技术规范书,并负责后期维修保养服务实施监管等工作。·技术评审方----***中心代表、需求方代表对技术规范书从安全、管理、技术等方面进行评审,确保其符合公司及集团要求。二、适用标准、法规本维修保养服务除符合原设计图纸要求外,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广东省、深圳市的标准、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法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GB50045-9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2005《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年版(GB50015-200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5)《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1年版(GB50014-2006)《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2-2002)《建筑电气装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非承重砌块墙体设计规范》(SJG13-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050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要求》(GB2213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其他:与自动消防系统有关的维修保养标准、法规。三、维修保养服务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和地点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地点自动消防系统投入/改造使用时间12345672、项目参数序号建筑名称建筑用途建筑层数建筑面积建筑高度1写字楼地上30层/地下3层46313m298m2写字楼地上20层16246m286m3写字楼地上6层/地下2层10108m231.2m4住宅地上17层/地上30层及地下一层115773m260m/100m5住宅地上36层/地下2层84634m297.4m6住宅多层/高层/地下2层359513.4m27写字楼南楼40层/北楼24层/地下3层158830m2南楼176m/北楼107m四、维修保养服务范围1、自动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服务范围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消防专用电话系统、消防紧急广播兼背景音乐系统、气体灭火系统(七氟丙烷、二氧化碳、泡沫)、可燃气体报警系统、防火卷帘门系统(与消防系统联动的部分)、防烟及排烟系统(消防专用部分)、消防联动系统及其图文中心、电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炮系统、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等。2、自动消防系统与各专业的界定:线路、模块,末端至各专业的控制箱/柜的继电器(不含继电器)。与供配电系统管理界面:各消防设备、设施(含专用控制柜和箱)配电开关的下接线点为界,以上归供配电系统管理,以下归自动消防系统管理。与空调通风系统管理界面:消防专用的正压送风、排烟系统归自动消防系统管理;自动消防系统与空调通风系统共用的防烟、排烟和送风系统,从消防回路模块至空调通风系统控制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