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范文 XX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 213 号 《XX 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已于 2017 年 9 月 30 日经XX 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7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XX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 年 9 月 30 日 XX 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 (2017 年 9 月 30 日 XX 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抗震设防要求
2 第三章抗震规划与选址
4 第四章抗震设计与施工
5 第五章既有建设工程 抗 震 设 防
9 第 六 章 法 律 责任
11第 七 章 附则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提高建设工程抗震性能,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及其监督管理和服务,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抗震设防,是指根据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防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进行抗震设计、施工等提高建设工程抗震性能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抗震设防要求,是指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在一定风险水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