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范工程验收制度五篇 编制依据《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施工 施工准备 编制依据《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1.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场、施工: 1)施工对象已基本具备进场条件,如作业场地、安全用电等均符合施工要求 2)施工区域内建筑物的现场情况和预留管道、预留孔洞、地槽及预埋件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使用道路及占用道路(包括横跨道路)情况符合施工要求 4)允许同杆架设的杆路及自立杆杆路的情况清楚,符合施工要求 5)敷设管道电缆盒直埋电缆的路由状况清楚,并已对各管道标出路由标志 6)当施工现场有影响施工的各种障碍物时,已提前清楚 2.对施工准备进行检查,符合下列要求方可施工:1)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齐全 2)施工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包括工程特点、施工方案、工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 3)设备、器材、辅材、工具、机械以及通讯联络工具等应满足连续施工和阶段施工的要求 4)有源设备应通电检查,各项功能正常 工程施工 1.工程施工应按正式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若确需局部调整和变更的,须填写“更改审核单”(见表 6.3.1),或监理单位提供的更改单,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2.施工中应做好隐蔽工程的隧工验收。管线敷设时,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会同设计、施工单位对管线敷设质量进行隧工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见表 6.3.2)或监理单位提供的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 系统调试 1.基本要求。系统调试前应编制完成系统设备平面布置图、走线图以及其他必要的技术文件。调试工作应由项目责任人或具有相当于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主持,并编制调试大纲 2.调试包含:报警系统调试、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调试、出入口控制系统调试、访客(可视)对讲系统调试、电子巡查系统调试、停车库(场)管理系统调试等 3.系统调试结束后,应根据调试记录,按表 6.4.4 的要求如实填写调试报告。调试报告经建设单位认可后,系统才能进入试运行 1 编制依据《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验收 验收条件与验收组织 编制依据《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1.安全防范工程验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工程初步设计论证通过,并按照正式设计文件施工。工程必须经初步设计论证通过,并根据论证意见提出的问题和要求,由设计、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签署设计整改落实意见。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