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筹划方案设计营业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营业税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进行营业税税收筹划时应结合营业税的税收减免政策,降低应税营业额及营业税税率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营业税筹划方案设计,欢迎来参考
风神公司与华业公司签订房产置换协议, 风神公司将自建 2 幢价值 1600 万元的办公楼及800 万元现金 , 与华业公司置换其自建价值2400 万元的职工宿舍楼, 风神公司应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及附加=(1600 ×5%)× (1+7%+3%)=88 万元 ;华业公司应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及附加=(2400 × 5%)×(1+7%+3%)=132万元
依据财税 (XX)191 号规定 , 以无形资产、 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 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 不征收营业税 , 并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因此, 可制定纳税筹划方案 : 风神公司与华业公司签订投资协议, 风神公司将办公楼作价 1600 万元与 800 万元现金合计2400 万元投资到华业公司 , 暂时成为华业公司股东, 并在协议中注明参与接受投资方华业公司利润分配, 共同承担投资风险, 同时办理办公楼过户手续, 待华业公司办理完工商变更手续后风神公司将 2400 万元股份全部转让给华业公司原股东, 风神公司可免缴营业税及附加88 万元
采用同样方法, 华业公司与风神公司签订投资协议, 华业公司将职工宿舍作价2400 万元投资到风神公司, 暂时成为风神公司股东, 并在协议中注明参与接受投资方风神公司利润分配 , 共同承担投资风险, 同时办理职工宿舍楼过户手续,待风神公司办理完工商变更手续后华业公司将2400 万元股份全部转让给风神公司原股东, 华业公司可免缴营业税及附加 132 万元
经过上述筹划, 双方公司均享受免缴营业税及附加
华新宾馆将其所属的凤凰饭店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