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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的采购比价平衡点由于营业税与销售有关,而与采购无关
采购总支出就是成本,所以营业税阶段的采购策略就是谁的售价低就买谁的货
不过实行增值税制之后,就不一样了
增值税制下,我们的采购支出,将会被分为不含税采购成本和进项税额,因此,在采购总支出一定的情况下,能不能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
拿到了多少进项税额
都直接影响到企业增值税负的高低,进而影响到企业的采购成本,最终影响到企业利润的多少
刚接触增值税,容易产生的误区是仅关注增值税的多少,仅关注税负
其实我们应该关心的是营改增后的利润,而不是税负
因为税负是销项减进项算出来的,进项你给了上家,销项你从下家那要过来了,差额交上去就是了,它压根就是体外运行的
所以只要能从下游企业要来足够的销项,就行了
把重点放在营改增后的利润指标上吧
话题再回来,比如从不同的材料供应商处采购,取得的进项税额不一样,不仅会导致增值税负不同,也会导致采购成本差异,以及附加税费不同
既然利润才是我们的目标,那我们找一下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采购比价的利润平衡点
假设一般纳税人(税率17%)含税售价 X,附加税费率为 10%(含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影响利润的因素有增加的采购成本X/1
17 、少缴的附加税及附加0
17*X/1
17;假设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含税售价 Y,附加税费率为 10%(含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影响利润的因素有增加的采购成本Y/1
03 、少缴的附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加税及附加 0
03*Y/1
令成本因素相等,找出它们平衡点的比价:X/1
17*X/1
17=Y/1
03*Y/1
03 Y/X=0
86798 没发票的情况下,会导致多交企业所得税,需要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