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政策知识培训主讲人:曾苗目录目录0102进口货物征税出口货物退(免)税进口货物的纳税人是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
进口货物计税一律使用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纳增值税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提示】(1)进口货物的税率为17%和13%,不使用征收率
(2)进口环节按组价公式直接计算出的应纳税额,在进口环节不能抵扣任何境外税款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
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
免征消费税”我国出口退税基本原则是“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和彻底退税”
一、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政策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政策包括:1
出口免税并退税——“免抵退税”和“免退税”;2
出口免税不退税——适用免税政策;3
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适用征税政策
出口退(免)税的四个条件: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二、出口货物和劳务增值税退(免)税政策(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范围1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出口企业类型登记条件出口货物的行为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单位或个体户有有有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生产企业有有无委托出口货物(1)出口企业:“两个登记一个权”的各类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两个登记没有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待遇】:对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实施退(免)税(2)非出口企业:两个登记没有权——非生产企业或个人委托出口【待遇】:对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实施免税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货物(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
具体是指:1
出口企业对外援助、对外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