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特梭利教育原理——摘选自利拉德《恢复蒙特梭利》蒙特梭利以直观法来观察儿童, 并以此为基础而发展出一种新的教育原理。这种教育原理承袭了卢梭,裴斯泰洛齐以及福禄贝尔等人的看法,强调儿童内在的潜力, 并主张让儿童在自由与关爱的环境中充分发展他的潜能。 但是以往的教育哲学没有将儿童时期当做是一个人一生中不可或缺的独立存在的主体来研究,他们也不曾提到蒙特梭利在自己的教室中发现而确认的不平凡的儿童自我建构的现象。蒙特梭利相信,儿童期不只是进入成年期之前的一个过渡阶段,它根本上是“人性的两极之一”;她认为儿童虽然必须依赖成人,但成人也依赖儿童。我们不应该只把儿童期和成人期当作个人生命中的两个相继的阶段,而应该把它们看成是两种人类生活的不同形式,这两种生活的形式同时进行,而且互相影响。蒙特梭利指出,儿童是“家中伟大的外来恩惠”,他们“为成人世界带来形成性的作用” 。我们都明白, 在我们的文化中是儿童依赖成人;但是在一个生活步调极快而以成人为中心的社会里,我们便很不容易认识 “成人也依赖儿童”的意义。蒙特梭利认为,就因为我们忽略了这件事实,所以才造成许多不幸、贪婪以及自毁的悲惨错误。她在1948 年指出:她深信人类的许多问题, 包括最重要的祈求和平与和谐的问题在内,其解决的唯一方法, 就是将注意力与精力转向于儿童的发现以及建立人格巨大潜能的发展之上。精神胚胎提到儿童自我建构, 蒙特梭利的结论是: 儿童在出生之前便具有一种精神开展的模式。 她将在未出生前便具有这种精神实体的儿童称为“精神胚体”,这个精神胚体可比于人体中最初受精的细胞,这细胞并不具备一个缩小的成人形状,但却包含了未来发展的预定计划。同样的,儿童的精神成长也受到预定模式的引导,这个预定模式在诞生时并看不到。蒙特梭利相信, 这种精神的模式须要藉着发展的过程才能显现出来;而要使这个发展的过程产生,必须具备两个先决条件。首先,儿童必须与四周环境中的人与物保持一种圆满的依赖关系;藉着这种与环境的交互作用才能使儿童了解自己,了解环境的界限, 最后形成圆满的人格。其次,儿童需要自由; 如果儿童拥有形成自己人格的钥匙,但又受自己的发展法则所约束, 那么他便只有藉着自由才能产生一种最敏感而独特的能力。 以上的两个条件只要缺少其一,儿童的精神生命无法开展出潜能, 而儿童人格的发展也会受到阻碍。由于这样的模式早在出生以前就已存在并已在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