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资调整管理制度一
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调整、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的机制,促进公司及员工的共同发展与成长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之员工试用期转正、年度绩效考核、职务晋升薪资调整,使薪资调整有章可循
各部门主管 ( 负责人 ) 有对本部门员工录用、薪资调整的建议权
管理部 ( 厂长 ) 按此规定执行各岗位员工的试用期转正、年度绩效考核、职位晋升薪资调整等工作的建议权限和审核权限,副总经理有薪资调整的审批权限,总经理有薪资调整最终决定权
薪资结构薪资组成:基本工资 +职务工资 +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 +补贴1
基本工资: 维持员工基本生活的工资, 是依据公司所在地 ( 深圳 ) 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各岗位一致
职务工资:是指按照职务高低、责任大小、工作繁重和业务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的工资,担任部门主管、负责人、组长等职务才享有职务工资
岗位工资:按照岗位的责任大小、岗位任职条件、工作繁重和工作环境确定的工资
技能工资:按照学历技能高低、能力强弱、经验丰富与否等因素而确定,以鼓励员工钻研业务、提高技能
补贴:是公司对员工的食宿、工龄等方面的补助
根据 与相比月平均工资上涨幅度,制定员工薪资调整幅度
详细数据如下表:年份高位数中位数低位数平均数2011 年25389 元/ 月2972 元/ 月1423 元/ 月3326元/ 月2012 年25830 元/ 月3087 元/ 月1600 元/ 月3892元/ 月同比上涨幅度1
90% 12
40% 17% 六
调薪事由及调整幅度规定1
试用期转正调薪:由管理部门在员工试用期最后一个月15 日前,提交 给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上级主管,对员工试用期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个人综合素质等指标进行考核,考核分数分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