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XX 县 2024 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 XX 县 2024 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根据《XX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 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X 农科函〔2024〕X 号)要求,为扎实有效实施好 XX 县 2024 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目标任务。2024 年全县培训新型职业农民 200 人,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 100 名、产业扶贫带头人 50 人、技能服务型人员 50名。培训合格率达到 90%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产业扶贫带头人认定率达到 90%以上。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做好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经理人参训学员遴选,并组织学员参加培训。 (二)奖补标准。省以上财政资金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产业扶贫带头人培训每人 3500 元,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每人 1500 元进行测算。奖补资金的具体拨付、使用和管理,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制定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XX 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经费管理办法》(X 财行〔2024〕X 号)相关要求执行。 (三)实施主体和实施范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由经认定的培训机构承担具体培训任务。将符合新型职业农民遴选条件的产业扶贫致富带头人,优先确定为培训对象。 二、重点工作(一)确定培训对象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产业扶贫带头人培训。主要面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小微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带头人、管理骨干。对象遴选基本条件: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0 周岁。 2.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主要面对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含农产品电商人才、农村信息员、益农社信息员、休闲农业服务人员、农用无人机操作人员、农村改厕技术人员、农村物业管理人员等)。对象遴选基本条件: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0 周岁。 培训对象遴选程序:个人申请,村委推举,乡镇初审,县农业农村局择优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确定。符合新型职业农民遴选条件的贫困户、小农户,优先确定为培训对象。 上述各类培训对象当年不得重复; 2024 年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学员可以参加 2024 年同一层级不同培训,或参加同一类型更高层级培训。2024 年同一层级培训对象与 2024 年重复率不超过 8%。 (二)遴选培训机构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择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