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Z 学校维修工程管理办法 小学修理工程管理方法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加强小学修理工程的管理,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使修理工程管理法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特制定本方法。 第 2 条 本方法适用于全校各部门,经费来源于小学方案、部门自筹的修理、改造、装修等工程项目。 第 3 条 为保证房屋结构平安和建造整体美观,维护小学利益和宽阔师生的生命财产平安,各项修理工程必需通过小学主管部门的技术论证,确认平安、可行,方可施工。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 4 条 后勤处是主管小学修理工程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全面负责小学各类修理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 5 条 后勤处基建办的职责是:负责修理项目立项、报建、编制方案任务书、经费预算、合同签订、项目监控(包括材料主材价格的控制)、项目验收等。 第 6 条 依据小学批准的修理方案,代表小学(甲方)向乙方下达修理任务,提出工程技术及质量要求,并签订工程合同。 第 7 条 对小学下属各部门自筹经费的改建装修工程进行管理。 第 8 条 对施工单位的技术实力和工程施工所用材料的质量、价格进行鉴定认可。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 9 条 对施工过程实行监督,协作施工单位技术主管协调处理有关技术问题。督促施工单位负责人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第 10 条 负责组织使用部门和相关部门对工程的竣工验收,汇总工程结算资料送审。 第 11 条 受理师生员工对各类修理服务的投诉。 第四章 修理项目申报程序 第一节 申报程序 第 12 条 全校各部门下一年度需报批的各类修理工程项目,均应有书面请修报告和提出修理要求的文字说明或图表介绍,并在本年度的10 月份送交后勤处。 第 13 条 基建办根据报告内容,依据轻重缓急,在年底前编制下年度全校的修理工作方案,报小学审批后,有方案的布置修理。 第 14 条 小型修理及以上的各类修理工程项目,均应办理申报、审批、立项手续,对于未经后勤处批准而擅自施工的,审计部门不予审计,财务部门可拒付工程款。 第 15 条 以下特别状况可边施工边上报后勤处基建办。 (1)临时性的紧张工程。 (2)校区内突发的影响正常办公或平安的抢修工程(如水管爆裂、电缆损坏导致停电等)。 第二节 零星修理和专项修理工程 第 16 条 零星修理是指小学行政办公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同学宿舍的改造、扩建、装璜,以及小学园林环境建设,道路、路灯、上下下载后可任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