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内容•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第三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确诊的常住肺结核患者二、服务内容1
筛查及推介转诊2
追踪三、服务要求服务内容服务内容筛查及推介转诊1
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
一周内进行电话随访,明确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流程图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发现以下症状或体征:1
慢性咳嗽、咳痰≥2周2
咯血、血痰3
低热、盗汗、乏力、胸闷、胸痛、不明原因消瘦1
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2
填写转诊单3
一周内电话随访随访管理1
第一次入户随访2
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以上填写3种表格:肺结核患者第一次入户随访记录表、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肺结核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第一次入户随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通知单后,72小时内访视患者(完成6件事)(1)确定督导人员:医务人员(村医)家属(培训)•原则上应由医务人员进行督导(耐多药患者必须由医务人员进行督导)如果患者居住地距离督导服药点超过1
5km,或者村级医生无法承担督导任务时,可以实行家庭成员督导或者志愿者督导家庭成员督导管理人员条件:•年龄在15岁以上•具备小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经医生培训后,能够履行督导管理患者服药、提醒复查等职责志愿者督导管理人员条件:•年龄在18岁以上•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经医生培训后,能够履行督导管理患者服药、提醒复查等职责•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告知督导人员“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填写方法•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2)对患者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防止传染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