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高级中学师德建设及职业道德考核评价方案(试行)为深化贯彻《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以下简称《法律规范》),进一步提高老师的思想道德素养,树立人民老师的良好形象,激励广阔教职工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为人师表,促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水平的提高,切实增强老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的导向性、公正性和客观性,特制定本方案。一、考核对象全校教职工二、 考核原则(一)坚持教育为主,重在法律规范的原则。组织广阔老师仔细学习并践行新《法律规范》,鼓舞老师通过自我教育和自我学习,做好教书育人工作,使考核的各项规定和标准真正起到正面引导和法律规范的作用。(二)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加强老师平常师德情况记载,充分听取老师本人、其他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的意见,严格程序、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客观地评价老师职业道德情况。(三) 坚持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原则。考核细则要在实践中不断讨论和探究,力求科学合理,切实可行。三、考核内容 以《法律规范》为依据,从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六个方面进行考核(具体内容及标准附后)。四、考核办法及程序1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教职工师德考核由学校负责。师德考核在平常考核的基础上,每年考核一次,根据学校实际,可同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一并进行,也可单独组织考核。2、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和师德考核工作小组。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政工团负责人组成,由校长担任组长。3、学校师德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和老师代表共 9-15 人组成。师德考核工作小组组长由工会主席担任,人员组成中教职工代表比例不得少于 50%,具体实施师德考核工作。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和师德考核工作小组名单须向全体教职工公示。4、教职工师德考核的基本程序是:(1)个人自评。组织老师自我总结和反思,并根据《评议参考标准》(附件二)的有关内容,结合自己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自评,量化得分。(2)学生及家长评议。由学校师德考核工作小组组织老师授课班级的学生、家长,根据《评议参考标准》(附件三)和《评议参考标准》(附件四)对授课老师分别进行评议。(3)老师评议。学校师德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实际,组织老师在一定范围内(教研组、年级组)进行无记名测评。(评议参考标准详见附件二)(4)学校评议。学校师德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老师评议参考标准》(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