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2020年10月西安•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信息备案及监测监管要求目录/Contents01系统总体情况02备案指标及技术要求03备案指标预检及技术规则04补充耕地项目及指标的监测监管要求05核查中发现的问题项目案例1系统总体情况4一、系统总体情况(一)系统建设的发展过程1
第一阶段,2010年,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V1
占补平衡的管理作为独立的系统,实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
第二阶段,2017年,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V2
增加补充耕地质量、地类等指标,实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
第三阶段,2018年,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V3
为适应耕地占补平衡通过“算大账”方式,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管理要求
第四阶段,2020年,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V4
将新增耕地监督管理纳入系统,进一步严格各类新增耕地入库程序,确保补充耕地指标来源明、数量准、信息实,切实保障耕地占补平衡政策落实
5一、系统总体情况(二)新版系统增加的主要功能及要求1
优化入库方式
增加了新增耕地备案功能,在原来由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自动导入占补平衡指标基础上,增加了新增耕地备案功能,包括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门、农民、企业及社会资本开展的项目及其他类型新增耕地项目
强化精准管理
增加了需要备案项目的新增耕地地块拐点坐标要求,以确保备案的每一亩新增耕地都可定位、可追溯、可量化
强化内业核实
增加了数据预检查验功能,以确保备案的新增耕地合规、合理及真实准确
强化外业核查
增加了外业实地核查,实地拍照、摄像、取证、上传等功能,做到有图有真相,以确保备案的新增耕地真实可信,同时用于部对备案新增耕地开展常态化、趋势性、动态化的监测监管
强化部级监测
增加了部级对备案项目开展常态化核实监测功能
部将对备案项目开展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