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质质函[2010]70 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计划单列市建设局(建委): 2010 年 9 月 14 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宣贯会在太原召开,现将吴慧娟司长在会议上的讲话予以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吴慧娟司长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宣贯会上的讲话 (2010 年 9 月 14 日) 同志们: 经过近两年的努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 5 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今年 8 月 1 日颁布,并于 9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贯彻实施好 5 号部令是工程质量监督战线当前一项重要任务
今天召开这次宣贯会,就是要通过对部令的宣贯,以及对贯彻实施具体意见和建议的研讨,进一步提高对工程质量重要性的认识,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好部令贯彻实施工作,全面推进和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的各项工作,促进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的不断提升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当前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面临的形势以及 5 号部令出台的背景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出台,是为了适应当前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加强和改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规范质量监督工作一部重要部门规章
因此,要准确把握部令的内容和意义,首先要对形势有科学明晰的分析和判断
当前我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面临的形势主要有 3 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任务重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速推进城镇化的关键时期,工程建设事业蓬勃发展,工程建设规模大幅增加,质量技术难度不断加大
2009 年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22
5 万亿元,比上年增长 30
1%;全国建筑业总产值为 75864 亿元,比上年增长 22
3%,达到 2000 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