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工况应急处理授权决策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在异常工况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授权决策,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为发生突发事故救援时提供应急处置领导体系,保障应急救险预防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异常工况情况下应急处理的授权决策
第三条 编制依据 安监总管三〔2010〕186 《国务院关于 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 安全生产委员负责对异常工况情况下应急处理程序进行决策
第五条 应急处置组织领导小组对应异常工况情况下应急处理方案进行决策
第六条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主要负责人)负责启动应急处理方案或应急救援预案,对现场具体的应急处理进行决策,可对下级进行相关职责的授权
第七条 各单位调度室和应急领导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要根据警情大小,立即采取措施,利用通信、报警等设施,第一时间通知事故影响范围内有关人员紧急撤离,包括避灾路线、避灾措施等
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具有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第三章 异常工况情况 第八条 氢气为易燃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气体比空气轻,在室内使用时,若泄漏气体上升滞留屋顶不易排出,遇火星会引起爆炸
与氟、氯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
第九条 脱硫液对建筑物、设备有较强的腐蚀性;如不采取相应的防腐措施,建筑、设备可能因锈蚀、强度下降 导致危 险
第十条 氮 气在密 闭 空间内可将 人窒 息死 亡
若遇高热,容 器内压 增 大,有开 裂 和爆炸的危 险
第十一条 压 力 表 、防爆膜 、测 温 仪 等自 控 系 统 故障 或 突 然 停电 、停水 ,会引起超 温 、超 压 ,存 在爆炸、火灾、灼 烫 等危 险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