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鲁姆的期望理论 编辑本段什么是期望理论 期望理论(Expectancy Theory),又称作“效价-手段-期望理论”,北美著名心理学家和行为科学家维克托·弗鲁姆(Victor H.Vroom)于 1964 年在《工作与激励》中提出来的激励理论
激励(motivation)取决于行动结果的价值评价(即“效价”valence)和其对应的期望值(expectancy)的乘积: M = V * E 编辑本段期望理论的前提[1] 弗鲁姆的期望理论是以下列两个前提展开的: (1)人们会主观地决定各种行动所期望的结果的价值,所以,每个人对结果的期望各有偏好; (2)任何对行为激励的解释,不但要考虑人们所要完成的目标,也要考虑人们为得到偏好的结果所采取的行动
弗鲁姆说,当一个人在结果难以预料的多个可行方案中进行选择时,他的行为不仅受其对期望效果的偏好影响,也受他认为这些结果可能实现的程度影响
编辑本段期望理论的基本内容 期望理论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弗鲁姆的期望公式和期望模式: 期望公式 弗鲁姆认为,人总是渴求满足一定的需要并设法达到一定的目标
这个目标在尚未实现时,表现为一种期望,这时目标反过来对个人的动机又是一种激发的力量,而这个激发力量的大小,取决于目标价值(效价)和期望概率(期望值)的乘积
用公式表示就是: M 表示激发力量,是指调动一个人的积极性,激发人内部潜力的强度
V 表示目标价值(效价),这是一个心理学概念,是指达到目标对于满足他个人需要的价值
同一目标,由于各个人所处的环境不同,需求不同,其需要的目标价值也就不同
同一个目标对每一个人可能有三种效价:正、零、负
效价越高,激励力量就越大
某一客体如金钱、地位、汽车等,如果个体不喜欢、不愿意获取,目标效价就低,对人的行为的拉动力量就小
举个简单的例子,幼儿对糖果的目标效价就要大于对金钱的目标效价
E 是期望值,是人们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