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企业会计补充会计科目的设置 施工企业需要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周转材料”、“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临时设施清理”、“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和“机械作业”科目。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施工企业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分别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新办法对其核算内容进行了补充。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通过在“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下增设“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明细科目核算。 工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设置“拨付所属资金”、“上级拨入资金”和“内部往来”等科目。 二、周转材料的核算 周转材料是指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多次使用,并可基本保持原来的形态而逐渐转移其价值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 施工企业应该增设“周转材料”会计科目来核算施工企业库存和在用的各种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下设“在库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和“周转材料摊销”三个明细科目,并按周转材料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在库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以及在用周转材料的摊余价值。采用一次转销法的,可以不设置以上三个明细科目。自制、委托外 单 位 加 工完 成并已 验 收入库的周转材料、施工企业接 受 的债 务人 以非 现 金资产 抵 偿 债 务方式 取 得 的周转材料、非 货币 性 交 易 取 得 的周转材料等,以及周转材料的清查 盘 点 ,比 照 “原材料”科目的相 关 规定进行账务处 理。 施工企业应当 根据具 体 情 况 对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分期摊销、分次摊销或者 定额摊销的方法。一次转销法,一般 应限 于 易 腐 、易 糟 的周转材料,于 领 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分期摊销法,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期限 分期摊入成本、费用。分次摊销法,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次数 摊入成本、费用。定额摊销法。根据实际完 成的实物 工作量 和预算定额规定的周转材料消 耗 定额,计算确认本期摊入成本、费用的金额。 采用一次转销法的,领 用时,将 其全 部价值计入有 关 的成本、费用, 借: 工程施工等( 全 部价值) 贷:周转材料 (全部价值) 采用其他摊销法的,领用时, 借: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全部价值) 贷:周转材料-在库周转材料(全部价值) 摊销时, 借:工程施工等 (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