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经营管理制度 经营工作在施工企业活动中起主导和率先的作用,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充分调动经营人员、概(预)算人员的积极性,完善经营体制,理顺经营工作的运行程序,提高企业社会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 作 职 责 (一)参与工程招、投标工作,编制送达投标书。 (二)根据施工图编制施工预算,施工主要机具、设备、材料数量、并提出产值计划。 (三)参与各项工程承包、发包订货及增补类的合同文书,并在合同批准生效后监督其执行情况。 (四)配合有关部门增补洽商合同事宜。 (五)对经营文件、台帐单据及原始资料的归档管理。 (六)竣工后,负责与建设单位、审计单位决算审核工作。 (七)在公司的领导下探索新的经营渠道、运行机制和发展新的经营理念 ,努 力 拓 展施工市 场 。 二、工程招、投标管理 (一)接 到 招投标文件后经营科 应 依 据招标文件的要求 ,认 真 审图。 (二)切 实 加 强 对招标工作的领导,根据预算人员提供 数据,认 真讨论、分析、提出报价方案,由公司领导组织进一步研究报价决策,使之最后定案。 (三)报价和误差率(定额、缺项、新工艺、新材料和设备价,招标文件未注明外)不得低于标底 2%,不得高于标底。 (四)按招标文件的时间,准时送报招标单位。 (五)投标书字迹要工整(用仿宋体),填写内容齐全,加盖公章;投标文件要有目录,封袋要规范,要盖齐缝章,并派专人送达在招标文书规定时间之前办理完毕。 (六)工程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由经营科起草工程承包范围,合同条款应内容齐全,措辞严谨,合同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对外办理签订。 (七)合同签字生效后,在主管副经理的主持下,向各部门及履行合同单位进行全面交底。 (八 )工程承包在总经理的授 权 下,由经营科设专人对外签订,加盖总公司合同专用合同章,法 人代 表 签字后生效,项目部无 权 对 外直 接签定工程承包合同。 (九 )有些 小 工程造 价在 50 万 以 内,项目部可以 直 接洽 谈 签订工程合同,但 必 须 由总公司审 查 批准后法 人代 表 签字,加盖总公司合同专用章,方为 有效合同。 三、承包合同管理 (一)工程承包合同的基 本 条件和内容: 1. 工程名 称 和地 点 。 2. 承包方式 ,范围和内容。 3. 开竣工日期。 4. 工程质量、保修期和保修条件。 5. 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和竣工验收办法。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