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1.0.1 条 为使旅馆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 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至少设有 20 间出租客房的城镇旅馆建筑设计。有特殊需求的旅馆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 根据旅馆的使用功能,按建筑质量标准和设备,设施条件,将旅馆建筑由高至低划分为一、二、三、四、五、六级 6 个建筑等级。 第1.0.4 条 旅馆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当设计旅游涉外饭店时,应有明确的星级目标,其功能要求尚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 第2.0.1 条 基地。 一、基地的选择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要求,并应选在交通方便、环境良好的地区。 二、在历史文化名城、风景名胜地区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附近,基地的选择及建筑布局,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管理条例和保护规划的要求。 三、在城镇的基地应至少一面临接城镇道路,其长度应满足基地内组织各功能区的出入口、客货 运 输 、防 火 疏 散 及环境卫生等要求。 第2.0.2 条 总平面。 一、总平面布置 应结 合当地气 候 特征 、具 体 环境,妥 善 处 理与 市政 设施的关系 。 二、主 要出入口必 须 明显 ,并能引 导 旅客直 接到 达 门 厅 。主 要出入口应根据使用要求设置 单车 道或 多 车 道,入口车 道上 方宜 设雨 棚 。 三、不 论 采 用何 种 建筑形 式 ,均 应合理划分旅馆建筑的功能分区,组织各种 出入口,使人 流 、货 流 、车 流 互 不 交叉 。 四、在综 合性 建筑中 ,旅馆部 分应有单独 分区,并有独 立 的出入口; 对 外营 业 的商 店、餐 厅 等不 应影 响 旅馆本身 的使用功能。 五、总平面布置 应处 理好主 体 建筑与 辅 助 建筑的关系 。对 各种 设备所 产 生的噪 声 和废 气应采 取 措 施,避 免 干 扰 客房区和邻 近建筑。 六、总平面布置 应合理安排 各种 管道,做 好管道综 合,并便于维 护和检 修 。 七 、应根据所 需停 放 车 辆 的车 型 及辆 数 在基地内或 建筑物内设置 停 车 空 间,或 按城市规划部 门 规定设置 公 用停 车 场 地。 八 、基地内应根据所 处 地点布置 一定的绿 化,做 好绿 化设计。 第三章 建筑设计 第一节 一般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