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1
1 条 为使旅馆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2 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至少设有 20 间出租客房的城镇旅馆建筑设计
有特殊需求的旅馆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3条 根据旅馆的使用功能,按建筑质量标准和设备,设施条件,将旅馆建筑由高至低划分为一、二、三、四、五、六级 6 个建筑等级
4 条 旅馆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
当设计旅游涉外饭店时,应有明确的星级目标,其功能要求尚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 第2
1 条 基地
一、基地的选择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要求,并应选在交通方便、环境良好的地区
二、在历史文化名城、风景名胜地区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附近,基地的选择及建筑布局,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管理条例和保护规划的要求
三、在城镇的基地应至少一面临接城镇道路,其长度应满足基地内组织各功能区的出入口、客货 运 输 、防 火 疏 散 及环境卫生等要求
2 条 总平面
一、总平面布置 应结 合当地气 候 特征 、具 体 环境,妥 善 处 理与 市政 设施的关系
二、主 要出入口必 须 明显 ,并能引 导 旅客直 接到 达 门 厅
主 要出入口应根据使用要求设置 单车 道或 多 车 道,入口车 道上 方宜 设雨 棚
三、不 论 采 用何 种 建筑形 式 ,均 应合理划分旅馆建筑的功能分区,组织各种 出入口,使人 流 、货 流 、车 流 互 不 交叉
四、在综 合性 建筑中 ,旅馆部 分应有单独 分区,并有独 立 的出入口; 对 外营 业 的商 店、餐 厅 等不 应影 响 旅馆本身 的使用功能
五、总平面布置 应处 理好主 体 建筑与 辅 助 建筑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