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实施后的劳动用工新变化及人力资源管理应对能力提升目录民法与劳动法的关系民法典的若干新要点带给劳动关系的新影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思变与应对•01民法与劳动法的关系一、正确认识民法与劳动法的关系•本次审议的《民法典》(草案)包括了总则和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续、侵权责任六个分编,涵盖了调整日常民事法律关系的各个方面
•而广义的劳动法不仅包括《劳动法》,还有《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配套法律法规
《民法典》与劳动法的关系:从法律的内在体系看,民法是市场调配资源的一般法,而劳动法是市场调配劳动力资源的特别法;从法律表现形式看,《民法典》并未将劳动合同作为典型合同纳入合同分则中,而是在总则部分规定“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规定”,形成劳动法和民法形式上融合与分立并存的关系格局;从法律适用的角度看,应当按照特殊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在劳动关系领域优先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劳动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需要结合劳动法的精神对民法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后适用
民法与劳动法之间关系问题民法典总则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私法一般法社会法特别法•《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并不会导致现行的《劳动合同法》废止,在处理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时继续沿用现行法律规则
二、劳动合同法不会因《民法典》的出台而被废止三、劳动者维权的程序不会有变化•现行的“一裁二审”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将继续沿用
四、合伙人提供劳动有无报酬看约定•《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一条规定,合伙人不得因执行合伙事务而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合伙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提醒HR学习公司法五、劳动者履职造成损害,单位承担责任后可追偿如何追五、劳动者履职造成损害,单位承担责任后可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